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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市委常委會近日討論通過了《北京市貫徹落實〈建立健全懲防體系 2013-2017年工作規劃〉的實施意見》,並正式印發全市。
  《實施意見》嚴格落實中央五年工作規劃,突出北京工作特色,對今後幾年深化全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,強調要深刻把握首都發展的階段性特征,清醒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,以更高的標準、更有力的措施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。經過不懈努力,至2017年,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,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,具有首都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得到鞏固和完善,構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首善之區初見成效。
  《實施意見》共分總體要求、堅持不懈抓好黨的作風建設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、堅持科學有效預防腐敗、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五個部分。在任務要求、具體措施等方面有四個特點。一是著重落實黨委主體責任。明確提出各級黨委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,制定配套的分工方案,將《實施意見》分解為65項具體任務,責任單位明確到49家市級相關單位黨委、黨組。二是聚焦中心任務,強化作風建設和懲治腐敗。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堅持黨組織從嚴抓黨風,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,實行“一案雙查”,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,既追究當事人責任,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。三是緊密結合北京實際,突出制度建設和廉政風險防控。明確提出要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,完善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,健全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方面的規定,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,不斷推進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。《實施意見》還對推進權力結構科學化配置體系、權力運行規範化監督體系和廉政風險信息化防控體系的“三個體系”建設工作,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舉措。四是落實“轉職能、轉方式、轉作風”要求,對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提出細化措施。明確各級紀委履行監督責任,嚴格監督執紀問責,強調要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,改革和完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,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。
  《實施意見》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,制定貫徹落實的實施細則,並抓好組織實施和任務落實。
  文/湯一原  (原標題:北京將構建反腐敗首善之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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